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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 家庭幫傭工作

外籍幫傭工作

在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

申請資格
本國人雇主資格同一戶籍之家戶成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1.

    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

  • 2.

    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

  • 3.

    依下表計算家戶成員,累計點數滿16點者

聘僱外籍幫傭資格點數計算表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年齡未滿1歲 7.5點 年齡滿75歲至未滿76歲 1點
年齡滿1歲至未滿2歲 6點 年齡滿76歲至未滿77歲 2點
年齡滿2歲至未滿3歲 4.5點 年齡滿77歲至未滿78歲 3點
年齡滿3歲至未滿4歲 3點 年齡滿78歲至未滿79歲 4點
年齡滿4歲至未滿5歲 2點 年齡滿79歲至未滿80歲 5點
年齡滿5歲至未滿6歲 1點 年齡滿80歲至未滿90歲 6點
年齡滿6歲至未滿75歲 不計點 年齡滿90歲以上 7點
  • 與雇主不同戶籍、已申請家庭看護工、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或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者,其人數或點數,不予列計

    初生嬰兒需完成戶口登計記始得列入點數計算

  • 年齡之判定以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當日為準,以實際年齡計算之

申請資格

外國人雇主資格

1.應符合外資金額、上年度營業額、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 曾任國外新創公司之高階主管或研發團隊核心技術人員、或曾任創投公司或基金之高階主管等資格條件之一

檢附資料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與被看護人戶籍應在同一處)
申請人條件

1.被看護人之直系卑親屬,如子女、孫子女等

2.被看護人之父母

3.被看護人之一親等姻親,如媳婦、女婿

每月應負擔家庭類移工之薪資及費用說明
項目 看護工 幫傭 說明
薪資 20000元 按勞動部規定
星期日加班費 2668元 若遇當月有5個星期天,則須再加1天薪資(667元/天)
健保費 1384元 外勞自付$443元/月
健保局2個月寄發一次帳單
就業安定費 2000元 5000元 勞動部(季繳)
2、5、8、11月寄發帳單
職災保險費 54元 勞保局(季繳)
2、5、8、11月寄發帳單
每月聘僱合計 26106元 29106元 -

家庭看護工特休方式按照勞動契約內容,工作滿1年有7天特休,外勞若無休假則須換算給付薪水

外勞工作契約期滿,回程機票由雇主負擔

按勞動契約規定,雇主應為所聘僱之移工投保保額30萬元以上之意外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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