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資料
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機構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影本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本國看護工名冊正本
首頁 > 服務項目
在機構或醫院,從事被收容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之日常生活照顧等相關事務工作。
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以其依法登記之許可業務規模床數每三床聘僱一人。申請移工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及護理人員之合計人數。
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
護理之家機構以其依法登記之許可床數每五床聘僱一人,申請移工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及護理人員之合計人數;
醫院以其依法登記之床數每五床聘僱一人,移工人數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人數。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以其依法登記之許可服務規模床數每五床聘僱一人,申請移工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及護理人員之合計人數
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機構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影本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本國看護工名冊正本
機構實際收容人名冊正本及收容人罹患植物人、失智症、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手冊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衛生主管機關核發床位數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看護工職前訓練結業證書或高中(職)以上學校家政、護理等相關科(組)畢業證書影本
| 項目 | 金額 | 說明 |
|---|---|---|
| 月資 | 28590元 | 依勞基法規定 |
| 工作日加班費 (未滿2小時) |
159元/時 | $119×1.34=159 |
| 工作日加班費 (2小時以後) |
199元/時 | 119×1.67=199 |
|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加班費 | 953元/天 | 加班8小時內都應給足1日薪資 |
| 就業安定費 | 2000元/月 | 三個月計費一次,勞動部每年 2、5、8、11月寄發帳單 |
| 勞保費 | 2301元/月 | 依勞保局規定(移工自付658元/月) |
| 健保費 | 1384元/月 | 依健保局規定(移工自付443元/月) |
| 每月聘僱合計 | 34275元 | 不含加班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