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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 機構看護工作

機構看護工作

在機構或醫院,從事被收容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之日常生活照顧等相關事務工作。

申請資格
雇主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1.

    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以其依法登記之許可業務規模床數每三床聘僱一人。申請移工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及護理人員之合計人數。

  • 2.

    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 護理之家機構以其依法登記之許可床數每五床聘僱一人,申請移工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及護理人員之合計人數; 醫院以其依法登記之床數每五床聘僱一人,移工人數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人數。

  • 3.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以其依法登記之許可服務規模床數每五床聘僱一人,申請移工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及護理人員之合計人數

  • 本國看護工及護理人員人數之計算,應以申請招募許可當日該機構參加勞工保險人數為準。
檢附資料
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機構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影本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本國看護工名冊正本
  • 養護機構

    機構實際收容人名冊正本及收容人罹患植物人、失智症、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手冊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護理之家

    衛生主管機關核發床位數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看護工職前訓練結業證書或高中(職)以上學校家政、護理等相關科(組)畢業證書影本

機構看護工薪資及費用說明

項目 金額 說明
月資 28590元 依勞基法規定
工作日加班費
(未滿2小時)
159元/時 $119×1.34=159
工作日加班費
(2小時以後)
199元/時 119×1.67=199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加班費 953元/天 加班8小時內都應給足1日薪資
就業安定費 2000元/月 三個月計費一次,勞動部每年
2、5、8、11月寄發帳單
勞保費 2301元/月 依勞保局規定(移工自付658元/月)
健保費 1384元/月 依健保局規定(移工自付443元/月)
每月聘僱合計 34275元 不含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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