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畜牧工作外勞應備文件
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
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其屬法人者,應檢附法人設立登記 證明文件
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內實際從事畜牧工作且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名單
首頁 > 服務項目
在農、林、 牧場域或養殖場,直接從事農、林、牧、養殖漁業工作或與其有關之體力工作
畜牧工作
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且經農業部認定符合規定,
從事畜禽飼養管理、繁殖、擠奶、集蛋 、畜牧場環境整理、廢污處理再利用、飼料調製、疾病防治及畜牧相關之體力工作。
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
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其屬法人者,應檢附法人設立登記 證明文件
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內實際從事畜牧工作且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名單
花卉栽培:實際生產規模達0.5公頃以上,且經農業部認定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規定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具備蘭花產業經營事實之事業單位。
種苗栽培
雇主經營種苗業(水稻育苗除外)領有種苗業登記證,從事蔬菜、果樹、花卉、雜糧及特用作物之育種、採種及繁殖種苗等工作,實際生產規模達0.5公頃以上,且經農業部認定符合規定者。
雇主經營水稻育苗栽培,實際從事水稻育苗綠化場面積達3公頃以上,具種苗業登記證且近3年參與水稻三級繁殖更新有案,並經農業部認定符合規定者。
蔬菜栽培:實際生產規模達1公頃以上,且經農業部認定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規定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具備蔬菜產業經營事實之事業單位。
果樹栽培:實際生產規模達2公頃以上,且經農業部認定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規定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具備果樹產業經營事實之事業單位。
雜糧作物栽培:實際生產規模達10公頃以上,且經農業部認定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規定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具備雜糧作物產業經營事實之事業單位。
特用作物栽培:實際生產規模達2公頃以上,且經農業部認定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規定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具備特用作物產業經營事實之事業單位。
設施農業栽培:實際生產規模達0.5公頃或22萬5千包以上,且經農業部認定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規定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具備設施農業產業經營事實之事業單位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申請人為法人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農會開立之農保被保險人證明文件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經營經營廠址現場平面配置經營廠址現場平面配置圖
若土地為承租,續檢附效期達三年以上之租賃契約書
國內員工人數總表
領有農業部核發之養殖漁業登記證、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人出具之入漁證明,且完成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放養量申報,經農業部認定符合規定者。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有效期限內養殖登記證影本
當年度或前一年度養殖漁業陸上養殖放養申報書影本
雇主經營林業或從事育苗 (含種子採集)、造林及撫育、伐木(含造、集材及運材)且經農業部認定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具備林業經營之事實之事業單位,並符合以下資格之一
依法登記設立之公司,營業項目應載有經營育苗、造林撫育、伐木等業務。
3年內承包政府機關相關林業工作,且承包案件至少5件以上。
經政府立案核准設立之非營利民間組織、農業企業機構及私有林主(自然人),經營森林面積達30公頃以上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前三年內承包政府機關育苗、造林撫育、伐木等林業工作之證明文件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名冊或其他證明文件
申請人(或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非營利性民間組織/農業企業機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自然人免附)
經營森林面積達三十公頃以上之證明文件
農民健康保險證明文件
領有農業部核發之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證之代處理堆肥場,且經農業部認定符合規定者
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證影本
堆肥場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其屬法人者,應檢附法人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堆肥場實際從事禽畜糞堆肥工作且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名單
| 項目 | 金額 | 說明 |
|---|---|---|
| 工作日加班費 (未滿2小時) | 159元/時 | $119×1.34=159 |
| 工作日加班費 (2小時以後) | 199元/時 | 119×1.67=199 |
|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加班費 | 953元/天 | 加班8小時內都應給足1日薪資 |
| 就業安定費 | 2000元/月 | 三個月計費一次,勞動部每年 2、5、8、11月寄發帳單 |
| 勞保費 | 2301元/月 | 依勞保局規定(移工自付658元/月) |
| 健保費 | 1384元/月 | 依健保局規定(移工自付443元/月) |
| 每月聘僱合計 | 34275元 | 不含加班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