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規公告 > 外國技術人力申請資格

最新消息

外國技術人力申請資格

分享到

勞動部自2026年(民國115年)1月1日起推動「跨國技術人力精進方案」(原稱「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正式實施《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放寬並優化資深移工與海外技術人才的留用與引進機制。

核心政策與調整重點

  • 留用上限放寬:製造業等產業類的外國技術人力核配上限,從原本的25%大幅放寬至 100%,取消轉任人數上限,惟移工、外國技術人力及外國專業人才合計仍不得超過總員工50%,以維持人力結構平衡。
  • 無工作年限限制:外國技術人力在台灣工作無年限限制,免繳每月2,000元的就業安定費。
  • 銜接永久居留:以技術人力身分在台連續工作滿 5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權(APRC)。
  • 新增開放行業:除製造業、屠宰業、營造業、農業及長照之外,2026年起透過為本國勞工加薪新臺幣2,000元等配套,開放自海外引進 旅宿服務工作 與 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
  • 生活自主管理:外國技術人力可自主安排居住場所,由雇主義務照顧轉為勞雇雙方合意協調。

外國技術人力持續受勞、健保保障,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產業外國技術人力未來在臺退休亦得適用勞退舊制。雇主申請移工轉任為外國技術人力後,可依需求留用具熟練技術之所需人才,轉任外國技術人力後之原移工名額,可再申請招募新移工,雇主整體外籍人力增加,有助紓緩用人需求。

針對已在臺逾3年之外國技術人力將適度減少健康檢查頻率,僅需於每次申請聘僱時完成聘僱時健檢即可,本次放寬免除聘期內定期健檢規定,惟外國技術人力如從事家庭看護技術工作及多元陪伴照顧技術工作者,仍需每3年定期進行胸部X光肺結核及身體檢查。

§  2026年最新薪資門檻與資格條件

適用類別 基本月薪門檻 免技術條件門檻(高薪免評) 備註與條件
產業類(製造、營造、海洋漁撈、農業等)新台幣 35,000元(經常性薪資)新台幣 37,000元(經常性薪資)須符合勞動部認可之專業證照、訓練課程(如80小時自訓)或實作認定(達3.7萬則免附)
機構看護工新台幣 31,000元取消免評機制強制要求具備語言能力與教育訓練時數
家庭看護工新台幣 26,000元(總薪資)新台幣 28,000元(總薪資)須通過語文能力認證(如華語/閩南語基礎級或36小時華語課程)及完成20小時繼續教育/補充訓練(達2.8萬則免除)
旅宿服務工作新台幣 32,000元依個案認定須具備華語或英語A2以上能力及特定技術/實習經驗
商港碼頭工作新台幣 39,000元(經常性薪資)—須具備相關語言及技術資格

重點政策規範

  • 實施時間:自 2026年1月1日 起生效,僅適用於新申請案;既有已核准案件採「不溯及既往」原則,依原合約執行,待續聘時才需適用新標準。
  • 永久居留(APRC)薪資門檻:轉任外國技術人力工作滿5年後,若走薪資途徑申請永久居留,最近一年平均月薪須達基本工資2倍(依2026年標準約需達 57,000元 以上)。

詳細法規條文與各類申請表單,可至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或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

由於明年最低工資突破三萬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管理組長蘇裕國說,勞動部將參考最低工資調升、各職類別薪資調查資料,評估是否要再進一步上調外國技術人力的薪資門檻,至於先前也曾考量讓外國技術人力薪資門檻直接連動最低工資調整,也是評估事項之一。

TOP